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9月8日在深交所上市,获批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86027742元[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3286027742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额1元[17] 股东信息 - 发起人万连步持股143280000股,比例23.88%[17] - 发起人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306720000股,比例51.12%[17] - 发起人德国投资与开发有限公司和化肥投资有限公司CRF均持股75000000股,比例12.5%[1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8]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30]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查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会计账簿等[3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董监高违规行为提起诉讼[39][41]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43]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终结后6个月内举行[5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10%以上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5]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可设副董事长1名,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11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17] - 董事会会议须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8]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名,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149]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50] - 监事会决议需经过半数的监事通过[151] 财报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等[15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57]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61] 其他事项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179]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经股东大会决议等[184]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91]
金正大:公司章程(202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