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大: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8月)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3] - 兼任高级管理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数不超董事会成员二分之一[30]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30] 审批权限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审批成交金额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交易[7] - 总经理审批投资额≤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的风险性投资[7] - 总经理审批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的关联交易[11] - 总经理审批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11] - 总经理审批金额<200万元的对外捐赠、财务资助等事项[11]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会例会每月召开1次[16] - 总经理办公会议需二分之一以上应参加人员出席方可举行[23] - 公司办公室负责总经理办公会议题收集、通知、安排等工作[17] - 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题由公司办公室审核后报总经理[21] - 总经理办公会议以会议纪要或决议方式作出,由总经理签署[26] 职责与报告 - 总经理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建议[5] - 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5] - 总经理决定聘任或解聘除董事会决定外的管理人员[5] - 总经理每半年书面形式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工作[25] 聘任与薪酬 -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30] - 总经理实行年薪制,报酬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并报董事会批准[31] 细则生效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