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诺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证券代码:831175 证券简称:派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8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4 年 1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 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称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股东、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