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诺科技: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珠海 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诺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 对派诺科技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派诺科技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 同意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2613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 册申请。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1.5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1,520 万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815.06 万元(不含税)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704.94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8 日,上述募集资 金已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