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恒新材: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收到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出具的《海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 表人的函》。 海通证券原指定陈星宙先生、邱皓琦先生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项目保荐代表人,负责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 作,持续督导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鉴于原保荐代表人邱皓琦先生因个人原 因离职,无法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海通证 券委派陈鹏先生接替邱皓琦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对公 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本次保荐代表人更换后,负责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陈星宙先 生、陈鹏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