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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鸽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833284灵鸽科技(833284)2024-05-20 16:22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致: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下称"本次股东大会"或"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经公司董事会聘请,委派裴振宇、吕希菁律师(下称"经 办律师")出席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以下简称"《规则》")和《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发表法律意见。 律师声明: 1、本法律意见书是经办律师根据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掌握的事实和公司提供 的文件资料,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发表的法律意见。 邮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