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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赛激光: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871263莱赛激光(871263)2024-04-10 17:4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赛激光"或"发行人"或"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发行人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核查,具体 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12 月 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关于同意莱赛激光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会许可〔2023〕 2766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发行股数 19,166,667 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 7.2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