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获批发行43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2021年11月15日在北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5977.428万元[7] - 公司设立时普通股总数为3200万股,由原有限公司全体股东认购,占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100%[12] - 公司股份总数为5977.428万股,均为普通股[13] 股东信息 - 发起人杜发平持股1124.098万股,持股比例35.128%[15] - 发起人姜迎新持股192.7045万股,持股比例6.022%[15] - 发起人张家东持股175.9545万股,持股比例5.499%[15] - 发起人苏建湧持股162.864万股,持股比例5.090%[15] - 发起人姜义兴持股157.864万股,持股比例4.933%[15] - 发起人张雪梅持股138.81175万股,持股比例4.338%[15] 股份限制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发行人控股股东等持有或控制的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前的股份,自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代为管理[20] - 公司董事等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20]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通过专项资产计划等参与战略配售取得的股份,自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代为管理[21] - 其他投资者参与战略配售取得的股份,自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代为管理[21] 交易与决策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关联方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交易[34] - 股东大会审议12个月内累计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购买、出售资产交易[3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6]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6]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75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75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6]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3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38]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9]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43][44] - 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4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47]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47] 公司治理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7]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为高级管理人员[94] -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108] 财报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15][116]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6]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17] - 公司分配年度股利优先现金分红需满足可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充裕、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无重大资金支出等条件,重大资金支出指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且超3000万元或占净资产20%以上[119]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大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大会决定,解聘提前30天通知[126]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方式包括公告、年度报告说明会等多种形式[129] - 公司合并分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公告[137] - 公司分立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报纸上公告[138]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38]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等情形下,可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140]
常辅股份: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