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科技:公司章程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四年一月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新乡市花溪 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 公司于【2023】年【1】月【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1,400.00】万股,于【2023】年【4】月【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北交所")上市。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河南省新乡市西工区(以工商登记为准)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52.40】万元。 第六条 经营期限:三十年。(以工商登记为准) 第七条 公司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