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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发科技: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6月修订)
600143金发科技(600143)2024-06-12 19:4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4年6月1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4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2,670,649,486元[8] - 公司股份总数为2,670,649,486股,均为普通股[17] - 公司发起人合计认购13000万股,占比100%[17] 股东与股份 - 袁志敏认购4213.44万股,占比32.41%[16] - 宋子明认购3918.78万股,占比30.14%[16] - 熊海涛认购1461.78万股,占比11.24%[16] - 夏世勇认购875.33万股,占比6.73%[16] - 李南京认购823.33万股,占比6.33%[16]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0]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2] - 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2]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2] - 董事、监事、高管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违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有诉讼权利[27]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28] - 董事、监事、高管、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2] 股东大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审议并特别决议通过[30][49]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等多种情形需股东大会审议[30]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公司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2]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34][35]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39] - 召集人提前20日(年度)、15日(临时)公告通知股东[39]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9] 董事会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66]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7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73] - 临时会议提前5日通知[73] - 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73] 管理层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常务副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77]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77] 监事会 - 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83] - 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84] 财务与分红 - 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87]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7]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88] -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超相应期间净利润,股利2个月内派发[90] - 现金分红采用固定比率政策,满足条件时原则上每年一次[90] - 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30%,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92] 其他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30天通知[99]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05][106] - 持有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08] - 特定情形解散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修改章程存续[108] - 清算组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