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龙药业:太龙药业监事会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 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认真审阅了 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并经全面充分的讨论与分析, 就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 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二)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完善公司员工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管理者 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提升员工的凝聚力 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 "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 的情形; (四)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