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特纸:民丰特纸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修订)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3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制度,更好地维护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权 益,有效规避公司决策风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 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