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照明: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锦 天 城 律 师事务 所 ALLBRIGHT LAW OFFICES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传真: 021-20511999 电话: 021-20511000 邮编: 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阳光照明")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