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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钢股份: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600282南钢股份(600282)2024-06-04 18:26

第一条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开展的金融业务的风险,保障 资金安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风险处置预案(以下 简称"本预案")。 第二章 风险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公司成立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公司 总会计师任领导小组组长,为领导小组风险预防处置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成 员包括公司财务部、风险控制部等部门负责人。 第三条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对董事会负责。由财务部具体负责对财务公司业务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工作,并 及时向领导小组反映情况,以便领导小组按本预案防范和处置风险。对于金融 业务风险,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 谎报。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 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金融业务风险的处置工作,全面负责在财务公司 金融业务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