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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舜天: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600287江苏舜天(600287)2024-01-19 17:2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3] - 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3]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6] - 最近36个月内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情况不得担任[7]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7]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8] - 连续任职不得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9] 独立董事履职规范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8]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公司应及时披露[13]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相关事项需审议[15] - 对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应含基本情况和依据等内容[18]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公司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22] - 保障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23]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25] - 可为购买责任保险[25] 独立董事辞职与补选 - 不符合规定应停止履职并辞职,未辞董事会应解除职务[10] - 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11] 审计委员会规定 - 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2] - 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7]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规定 - 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 - 董事会对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17][18] 其他规定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1]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公司原则上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23] - 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3] - 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报告[25]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年报披露[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