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江苏舜天及其责任人员)
高松,男,1971年2月出生,时任江苏舜天董事、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住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 桂生春,男,1978年2月出生,时任江苏舜天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经理等职务,住址:江苏省南京市 雨花台区。 王重人,男,1973年11月出生,时任江苏舜天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住址:江苏 省南京市白下区。 | 索 | 引 | 号 | bm56000001/2024-00007986 分 类 | | | --- | --- | --- | --- | --- | |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日期 | | | 名 | | 称 |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江苏舜天及其责任人员) | | | 文 | | 号 | 〔2024〕41号 主 题 | 词 |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江苏舜天及其责任人员) 〔2024〕41号 当事人: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舜天),住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 李焱,女,1974年12月出生,时任江苏舜天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住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 赵凡,男,1989年8月出生,时任江苏舜天合川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住址:江苏省南京市 秦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