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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汽车: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600335国机汽车(600335)2024-07-30 18:25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 议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在公司三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三街 6 号中科 资源大厦北楼 301)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 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 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及《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 本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4)第 460 号 致: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