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汽车:国机汽车关于全资公司收到《不起诉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4-09 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上述案件后,依法讯问了机械四院,听 取了机械四院及其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6 日收到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下发的《不起诉决定书》,检察院认为: 机械四院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 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 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 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机械四院不起诉。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8 日 1 关于全资公司收到《不起诉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汽车工业工程 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械四 院")于 2023 年 7 月 6 日收到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