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通信: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江小平)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等相关工作经验[1] - 特定持股及亲属、近12个月不具独立性人员无独立性[2][3] 不良记录判定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交易所谴责等有不良记录[3] 其他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在长江通信任职不超六年[3] 候选人情况 - 独立董事候选人通过资格审查[4] 声明时间 - 声明时间为2024年6月20日[6]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等相关工作经验[1] - 特定持股及亲属、近12个月不具独立性人员无独立性[2][3] 不良记录判定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交易所谴责等有不良记录[3] 其他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在长江通信任职不超六年[3] 候选人情况 - 独立董事候选人通过资格审查[4] 声明时间 - 声明时间为2024年6月20日[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