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纺股份: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公司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 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要求,以及《华纺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和《华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 务,做到勤勉尽责。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3 年 11 月 7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 提议程序、决策权限、表决程序、回避事宜、议案材料的完备性和提交时间,并对需要 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作出审慎周全的判断和决策。 独立董事发现与召开董事会相关规定不符或判断依据不足的情形的,可以要求补 充、整改或者延期召开董事会。2名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 以书面形式联名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延期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应当予 以采纳。 第三条 公司每位独立董事应督促公司向其全面汇报公司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有权要求公司安排每位独立董事进行实地考察,上述有关事项应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