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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纺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600448华纺股份(600448)2024-06-07 20:0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2]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最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刑事处罚不得任职[7] - 最近36个月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任职[7]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11] - 选举、聘任、解聘等决议需出席股东大会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19]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1] - 股东等借款或资金往来超300万或超净资产值0.5%应发表意见[21]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2] 审计委员会规定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18]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8] 决策流程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财务会计报告等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 会议召集 - 专门会议由过半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16] 意见发表 - 对特定事项发表同意、保留意见及理由、反对意见及理由、无法发表意见及障碍等意见[22] 公司支持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条件和人员支持,保障知情权[24] - 及时发董事会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5]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6]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26] 薪酬规定 - 给予与职责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6] - 薪酬分董事津贴与特别奖励,特别奖励有现金和期权两种方式[28] - 现金奖励最高不超董事津贴5倍,特殊贡献可超[28] - 期权奖励赠与总额不超总股本5%,任期内不得行权[28] 补选规定 - 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