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管理办法修订 - 华纺股份拟于2024年6月28日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修订投资管理办法[1] 投资审批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 - 除上述情况外,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应提交董事会审议[8] - 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的投资事项由公司总经理审批[9] 投资流程规定 - 公司发生投资事项按交易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达标准应履行审批程序[9] - 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且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为其他资产需聘请评估机构评估[9] - 投资协议草案经公司有关机构决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和实施[12] 项目跟踪与报告 - 投资项目实施完毕后,公司投资部应督促相关部门于30日内报告项目运作情况[13] - 公司审计监督部门应对投资项目进行跟踪检查[15] 子公司管理 - 控股子公司应于每月5日前向公司财务部报送上月月度财务报告和管理报告[16]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行审计管理制度,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其财务报告[18] 风险处理与责任 - 对可能出现的重大风险,应提出处理办法报分管领导审定后提交董事会[18] - 因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投资损失,董事会决定给予责任人相应处分[20] - 擅自签订投资协议草案并造成实际损失,责任人应承担赔偿责任[20] - 公司相关责任人员怠于履职造成损失,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或处分,违法应担刑责[20] 制度说明 - 本制度“以上”“以下”含本数,“少于”“低于”不含本数[22]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2] - 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修改权属股东大会[22]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22]
华纺股份:投资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