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光环能: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之 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 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发出前,收到了本次会议的相关材料,听取 了相关人员对相关事项的情况介绍,并对会议材料进行了仔细研究,现对相关事项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关于聘请 2023年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证天业会计事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在审 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责,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同意将继 续聘请公证天业会计事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陈晓平 耿成轩 李 激 2、关于向参股公司江阴热电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情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华光环能董事长蒋志坚先生和高 级管理人员钟文俊先生、周建伟先生同时担任江阴热电董事,故江阴热电为本公司 的关联法人,本次向参股子公司增资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事项符合参股 公司的业务实际发展需求,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符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