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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欣资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600490鹏欣资源(600490)2023-12-29 17:54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非独立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总经理 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 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 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除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 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除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 责。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