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园集团: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之签字页)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要 求,我们作为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等有关规定,注销 4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 及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 序,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合法合规。本次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 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及本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宜。 (以下无正文) 赖泽侨 彭丁带 王苏生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