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长园集团: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长园集团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600525长园集团(600525)2024-09-13 17:31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B 座 11 层 电话:0755-88286488 传真:0755-88286499 邮编:518026 ——————————————————————————— ———————————————————————————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德恒 06G20240019-00005 号 致: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星期五)召开。北京德恒 (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或"本所")受公司委托,指派皇甫天 致律师、黄俐娜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