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郎智能:卓郎智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一条 为规范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 在三家境内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 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 名会计专业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