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珠: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锦 天 城 律师事务 所 ALLBRIGHT LAW OFFICES 地址: 武汉市江汉区云霞路 187 号民生金融中心 8 层 电话: 027-83828888 邮编:430030 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中珠疾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珠医疗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委派本律师出席公司二〇二三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就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 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