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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恩贝:《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
600572康恩贝(600572)2024-07-31 17:44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大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 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 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 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 举行。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公司章程所 定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