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豪科技:董事会对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豪科技")聘请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 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该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涉及 事项作如下说明: 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已采取及将要采取的措施如下: 1、公司将继续完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提升内 控管理水平,通过对各类风险事项过程控制,加强内部监督职能,有效防范各类 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一)强调事项 如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财务报告附注十六、(三)所述,公司与福州德 塔动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塔公司")部分股东发生纠纷,德塔公司原 总经理拒不接受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进行年度报表审计,导致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未能对其年度财务报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 起未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转入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核算。 本段内容不影响大信会计师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