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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修订)
600644乐山电力(600644)2024-07-02 19:11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 年修订)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4 年修订) (经 2024 年 7 月 2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 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 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二个月内召开。 1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股东会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 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 行使职权。 公司在上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