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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乐山电力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00644乐山电力(600644)2024-07-02 19:11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御街 18 号百扬大厦 11 楼 邮编:610011 11F, Square One, No.18 Dongyu St., Jinjiang District, Chengdu, Sichuan, P.R.China 电话/TEL:(028)87747485 传真/FAX:(028)86512848 网址/WEBSITE:www.kangdacdlawyers.com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 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 关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1)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及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进行核查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 见,不对本次会议的议案内容及其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 性发表意见。 北京康达(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