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持限制 - 大股东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等未满6个月不得减持[7] - 控股股东等在公司相关违法违规未满6个月等情形不得减持[7][8] - 公司近3年未现金分红或累计分红低,控股股东不得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8] - 董监高在年报等公告前特定时间及重大事件决策至披露期间不得买卖股票[9] - 董监高离职后6个月内等多种情形不得减持[10] - 大股东或特定股东集中竞价90日内减持不超公司股份总数1%[10] - 大股东或特定股东大宗交易90日内减持不超公司股份总数2%,受让方6个月内不得减持[11] - 大股东或特定股东协议转让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5%,受让方6个月内不得减持[11][12] - 董监高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所持股份总数25%[12] - 董监高所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3]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相关方6个月内继续遵守减持规定[14] - 董监高离婚分割股份后减持,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各自每年转让不超25%[15] - 大股东自持股低于5%之日起90日内减持仍遵守规定[16] 信息披露 - 大股东、董监高被法院强制执行减持,2个交易日内披露[17] - 董监高应在相关时点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20] - 董监高股份变动应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21] - 大股东、董监高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15个交易日前披露计划[21]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完成,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22] 违规处理 - 违规减持若致股价异常波动等情况上交所从重处分[23] - 减持行为涉嫌违法违规上交所报中国证监会查处[23] 定义说明 - 公开发行股份指首次公开发行等行为,重组上市等除外[25] - 股份总数是A股、B股、境外上市股票数量之和,优先股不计入[25] - 持有5%以上股份指相关股票合计占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优先股不计入[25] - 减持股份指减持公司A股的行为[25] - 一致行动人按《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认定[25] 办法相关 - 本办法适用于大股东、特定股东、董监高减持行为[3]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5] - 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5] - 2022年7月14日通过的原办法同日废止[25]
乐山电力: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