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域汽车:华域汽车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基本管理制度的公告
制度修订 - 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制度修订议案[1]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涉及高级管理人员[6]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7] - 原部分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相关条款被删除[6][7]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 -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是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9] -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9] - 职责强调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9] 会议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0] - 审计委员会会议提前七天通知,全体同意可豁免[10]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等并提建议[12][1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13] 审议事项 - 公司披露财务信息及内控评价报告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10] -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10] - 公司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10] 记录保存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十年[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