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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域汽车:华域汽车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600741华域汽车(600741)2024-03-28 17:31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提名、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华域汽车系统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 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成员应全部由董事组成,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名,其 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第四条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并任命。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委员会成员内直接选举产生。 第六条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