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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机电:上海机电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600835上海机电(600835)2024-04-19 17:5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在特定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9] 独立董事选举与补选 - 公司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0]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0]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等情况公司应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1] 独立董事职权与履职 - 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等[14]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5]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1]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9]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支持与保障 - 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26] - 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26]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8]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8] - 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28]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对提名等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19][20] - 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组织独立董事参与研究论证[27] - 按规定发会议通知、提供资料,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7]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7]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相关部门报告[28] - 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汇报生产经营等情况并安排实地考察[30] - 独立董事应核查拟聘会计师及年审注册会计师资格[30] - 明确主要股东和中小股东定义[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