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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湖科技: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600866星湖科技(600866)2024-04-22 20:05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利 益冲突、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对其独立客观判断产生影响的 情况。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始终保持高度的独立 性,其履职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严格规 定和要求,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王艳、刘艳 清、刘衡 2023 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独 立董事王艳、刘艳清、刘衡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 并将自查情况提交了董事会。自查结果显示,三名独立董事 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的独立性要求, 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