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银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声明
独立董事:雎国余、廖志生、梁永明、李晓 2024年3月11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和《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西安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拟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的《西安银行关于与关联方西安经发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开展信贷业务合作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 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 务状况不会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的规 定,其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 行,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西 安银行关于与关联方西安经发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信贷业 务合作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