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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600955维远股份(600955)2024-03-18 17:38

第一章 总则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细则,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利 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利 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 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 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2人。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 员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