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安排 - 2024年3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同意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6] - 2024年3月29日,维远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单独持有公司19.73%股份并提出临时提案[6] -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4年4月10日上午10:00在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召开,由董事长魏玉东主持[7] -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 [7] - 上海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9:15至15:00 [7] 参会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75,00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818%[9] -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54,2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17%[9] - 中小投资者共1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7,154,3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72%[9]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3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77,154,3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5735%[10] 议案表决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377,023,305股,占比99.9653%;反对131,036股,占比0.0347%[14]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377,022,505股,占比99.9650%;反对131,836股,占比0.0350%[16]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377,022,505股,占比99.9650%;反对131,836股,占比0.0350%[17]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同意377,022,505股,占比99.9650%;反对131,836股,占比0.0350%[18]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同意377,022,505股,占比99.9650%;反对131,836股,占比0.0350%[19]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377,022,505股,占比99.9650%;反对131,836股,占比0.0350%[2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同意375,324,800股,占比99.5149%;反对1,829,541股,占比0.4851%[22] -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191,922,505股,占比99.9314%;反对131,836股,占比0.0686%[23] - 《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同意377,022,505股,占比99.9650%;反对131,836股,占比0.0350%[27] - 《关于公司2024年申请融资及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377,025,205股,占比99.9658%,反对129,136股,占比0.0342%[28] - 《关于对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376,957,705股,占比99.9479%,反对196,636股,占比0.0521%;中小投资者同意26,957,705股,占比99.2759%,反对196,636股,占比0.7241%[2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377,022,505股,占比99.9650%,反对131,836股,占比0.0350%[30] -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同意375,324,800股,占比99.5149%,反对1,829,541股,占比0.4851%[31] -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375,324,800股,占比99.5149%,反对1,829,541股,占比0.4851%[32] - 《关于制定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同意377,082,105股,占比99.9808%,反对72,236股,占比0.0192%;中小投资者同意27,082,105股,占比99.7340%,反对72,236股,占比0.2660%[33]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各子项同意股数多为377,085,605股,占比99.9818%,反对68,736股,占比0.0182%;中小投资者同意27,085,605股,占比99.7469%,反对68,736股,占比0.2531%[34][35][36][37][38][39][40][41]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中“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同意377,106,241股,占比99.9872%,反对48,100股,占比0.0128%;中小投资者同意27,106,241股,占比99.8229%,反对48,100股,占比0.1771%[42] - 某项议案表决中,同意377,106.241股,占比99.9872%;反对48.100股,占比0.0128%;弃权0股,占比0.0000%[44] - 中小投资者对某项议案表决,同意27,106,241股,占比99.8229%;反对48.100股,占比0.1771%;弃权0股,占比0.0000%[44] 人员选举 - 魏玉东选举表决,同意377,011,5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621%;中小投资者同意27,011,507股,占比99.4740%[45] - 李秀民选举表决,同意377,011,5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621%;中小投资者同意27,011,507股,占比99.4740%[47] - 吕立强选举表决,同意377,011,5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621%;中小投资者同意27,011,507股,占比99.4740%[49] - 宋成国选举表决,同意377,015,5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632%;中小投资者同意27,015,507股,占比99.4887%[51] - 李润生选举表决,同意377,011,5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621%;中小投资者同意27,011,507股,占比99.4740%[53] - 巴树青选举表决,同意377,014,5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629%;中小投资者同意27,014,506股,占比99.4850%[57] - 董利国选举表决,同意377,011,5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621%;中小投资者同意27,011,506股,占比99.4740%[59] - 李官文选举表决,同意377,013,5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627%;中小投资者同意27,013,506股,占比99.4814%[61]
维远股份: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