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民集团: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关于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关于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 法律意见书 二○二四年九月十三日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 588 号卓尔国际中心 20 楼、21 楼 电话:(86 27 8562 0999) 电子邮箱:dewell@dewellcn.com 邮政编码:430024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关于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 法律意见书 致: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健民药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健民集团"或"公司")委托,作为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