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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601008连云港(601008)2023-10-27 18:37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三年十月修订 1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的组织和行为,保证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 和《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常 设的监督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行使监督权, 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 作。 第三条 监事会的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二章 监事会 第四条 公司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 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不少于 1/3。 第五条 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