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 购买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新苏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0.00%股权、 连云港新东方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51.00%股权和新益港(连云港)码头有限公 司 100.00%股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上述交易事项 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 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了尽职调查义务,对上市公司相关 的申报和披露文件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本独立财 务顾问保证所出具的专业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部审核的基础上作出以下承诺: 1、本独立财务顾问与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各方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