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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的说明
601008连云港(601008)2023-10-27 18:34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 及重组上市的说明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支 付现金方式购买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口集团")持有的江苏 新苏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苏港投资")40%股权、连云港新东方 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东方集装箱")51%股权、新益港(连云港) 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益港")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 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 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 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 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公司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