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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601008连云港(601008)2023-10-27 18:3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 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 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3 年 9 月 21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与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 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由上市公司受让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的连云港鑫联散货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联散货")36.40%股权,受让完 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连云港鑫联散货码头有限公司 100.00%股权。 鑫联散货与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实际经营主体新苏港码头、新东方集装箱的 主营业务均为港口装卸服务,属于相同业务,因而需纳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累 积计算范围。 除上述事项外,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不存在其他重大购买、出 售资产的情况,不存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需要纳入累计 计算的资产交易。 (以下无正文) 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 页) 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