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 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本独立财务顾 问")作为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 金方式购买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新苏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0.00%股权、连云港新东方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51.00%股权和新益港(连云港) 码头有限公司 100.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 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以下简称"《廉洁从业意 见》")有关要求,就本独立财务顾问及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机构 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核查情况 (一)独立财务顾问有偿聘请第三方情况的核查 本次交易中,本独立财务顾问未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不存在未 披露的聘请第三方行为。 (二)上市公司有偿聘请第三方情况的核查 根据上市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