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及评估资产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 目的及评估资产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 买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持有的江苏新苏港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40.00%股权、连云港新东方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51.00%股权、新益 港(连云港)码头有限公司100.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企华评估")为本次交易 出具了《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江苏新苏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0% 股权所涉及的江苏新苏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中企华评报字(2023)第6497-01号)、《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 连云港新东方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51%股权所涉及的连云港新东方集装箱码头 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3)第 6497-02 号)、《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新益港(连云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