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 上会业函字(2023)第 1138 号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上海 the state 关于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 上会业函字(2023)第 1138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或"我们")作为江苏 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或"公司"或"申请人"或"上市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机构,根据贵所于 2023年 11 月 10 日出具的《关于 对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信息披 露问询函》(上证公函《2023》3368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本所对贵所问询函中 提出的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1.关于现金收购的合理性。草案显示,本次交易价款为 16.22 亿元,以现金方式 支付,其中交易价款的 60%在协议生效之日起 5个工作目内支付完毕,剩余 40%的 价款在标的股权交割日后的 6 个月内支付完毕。截至 202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