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峰股份: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3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 度。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 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公司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 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