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峰股份:文峰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 为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 员,我们对公司董事会秘书候选人黄嘉莹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审 查,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黄嘉莹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 明,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职业品德、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任职 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且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 核无异议通过;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我们同意推荐黄嘉莹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候选人,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年1月27日 (此页无正文,为《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之签字页) 提名委员会委员签字: ...